若因犯有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并从中获取了五万元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通常会被处以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其详细的
量刑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
一,
犯罪行为涉及到的支付结算金额达到了二十万元及以上;
第
二,通过投放广告等方式为
网络犯罪活动提供了五万元及以上的资金支持;
第
三,犯罪行为所获得的
违法所得超过了一万元;
第
四,为三个及以上的对象提供了帮助;
第
五,在过去两年内曾经因为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
犯罪活动以及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而受到过
行政处罚,并且在此之后再次参与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第
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行为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后果;
第
七,涉嫌收购、出售、出租
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数量达到五张(个)以上;
第
八,涉嫌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卡数量达到二十张以上;
第
九,其他情节较为严重的情况。
《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择一重处】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