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合伙人选择退出合作关系是否需要退还其本金,这应根据各方签署的
合伙协议中的具体约定进行处理。如果协议明确规定了合伙人可以在特定条件下要求退还本金,那么根据该协议相关条款予以执行即可。
然而,若欲从
合伙企业中撤资并收回本金,则需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例如,必须经过所有合伙人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如因退伙行为导致其他合伙人遭受
经济损失,则应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同时,在决定退伙之前,应对合伙企业所负之
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等。只有在满足上述各项条件后,方可依法取回本金。
此外,若得到其他合伙人的同意,也可选择退伙。在此情况下,如有书面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若无书面约定,则按照合伙资金在退伙时的实际价值返还本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伙企业法》第十七条
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
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
出资义务。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
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