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的明确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已逾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
劳动者签订
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将被视为违反了相关义务,应对劳动者进行相应的经济
赔偿。具体的赔偿措施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应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月份计算,向其每月支付
双倍工资。
其次,对于
经济补偿金的发放,将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为基础,若工作年限不满一年,则按照一年计算;若工作年限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也将按照一年计算。
最后,对于工作年限不满六个月的劳动者,用人单位需向其支付半个
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
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