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行政复议决定的异议处理,申请人若对该决定持有反对意见,可向上级人
民法院提出
申诉;
其次,
诉讼当事人如对地方法院做出的
一审判决有异议,有权自
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请求;再者,如果诉讼当事人对地方法院的
一审裁定表示不满,则应有权自
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