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需收集公司非法解雇员工的
证据,应当遵循以下步骤:
首先,获取关于工作内容方面的证据,例如电子文档、各种数据资料以及与公司关联的其他各类文件;
其次,搜集工作相关的识别标志,诸如工作便笺、员工名牌、工装等一切与公司相关联的凭证;
再次,收集公司规章制度的依据,最好是加盖公章或者以印刷品形式呈现的完整套装或册子,例如员工手册、财务规定、员工名单等;
此外,还应收集来自公司正式员工或管理层的交流资料,包括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通知等;
最后,可以通过
证人证言,即其他已离职员工的陈述来证实公司的工作情况。
除此之外,所有与公司相关的材料都可以作为证据进行使用。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
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
劳动报酬、
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
劳动者加付
赔偿金:
(一)未按照
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
工资的;
(三)安排
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
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