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可置疑,签字认可
拆迁评估报告即具备
法律效力,这代表着
当事人已经毫无保留地肯定了该报告的所有内容,并欣然接受了相关
权利和义务的束缚。
2、每当涉及到房屋拆迁事宜时,
房屋评估报告总会成为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通常情况下,此份评估报告都是由拆迁方面向指定的评估机构委托完成。
鉴于此,为保障被拆迁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法律明确规定,唯有在被拆迁方亲自签署确认后,这份评估报告才会产生相应的约束力。
然而,若被拆迁方未能充分利用这一法律规则,例如在拆迁方因种种原因最终选择妥协并实际执行了评估报告中的内容,那么即便被拆迁方未曾签字确认,该评估报告仍然可能产生约束力。
因此,被拆迁方在整个谈判过程中,务必高度重视签字的法律效力,如对任何协议条款存在异议,应立即提出异议申请,切勿在协议书上轻易签字确认。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
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