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现行
刑法的明文规定,凡属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从事金融业务活动的
非国家工作人员,如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均将被视为构成
受贿罪:
其一是索取他人钱财或非法接受他人馈赠,且为他人提供相关帮助;
其二是违反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以各种名目
收取回扣和手续费,并将这些资金据为己有的。
对上述两种情况,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定罪量刑。
《刑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金融业务活动中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
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的规定定罪
处罚。受贿罪】国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国有金融机构
委派到非国有金融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