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被告未在
判决书上签字则该判决并不自动生效;
然而,仅仅是拒绝签名而不接受
传票或通知,同样无法阻挡法院所做出之决定的
合法性。
为了保障
诉讼程序的公正性和完整性,法院可采取如直接送达、邮寄送达以及留置送达等多种方式将传票和相关文件送至被告手中,每种方式都被视为已送达到位从而使判决具有
法律效力。
若被告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服,自收到判决之日起算的15日内,均有权向上诉法院提出
申诉申请;
一旦提出上诉,原
一审判决即刻进入暂停执行状态,直至
上诉流程结束后才会重新启动并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
家属拒绝接收
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
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
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
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