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签署
劳动合同并不影响您作为正式员工的身份。
并且,请注意,自您在现任企业开始职业生涯的那刻起,无论是否签署劳动合同,都已明确建立起
雇佣关系,换句话说,您已经被认定为该公司的员工。
2、依据
劳动法规定,如果雇主与求职者在招聘过程中已经达成关于雇佣的协议,那么自确认录用之时起,双方即建立了合法的
劳动关系,这也被称作“无合同”劳动关系。
此等状况下,您虽然尚未签署劳动合同,但依然可以视为该企业的正式员工。
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若事先与
劳动者订定劳动合同的用人方,则劳动关系将从实际开始工作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在此情况下,即使您在
入职时未取得
书面劳动合同,只要您已开始为该企业履行职责,那么您就能被确认为该公司的员工,免去了因为缺乏法定劳动合同而引起
法律纠纷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