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遇保险公司拒绝理赔之情势,投保人可采纳以下几项法律措施:
1.协商调停:投保人有权选择与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洽谈并设法寻得合理公正的
赔偿方案。
2.提交
仲裁:在保险公司所属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仲裁裁决具备
强制执行效力。
3.诉诸法庭:倘若通过协商及仲裁均未能妥善解决问题,投保人有权
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
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
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
申请仲裁或者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