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情况下,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双方
当事人大可就事故所产生的损害状况展开积极的商议和解决方案,若是能够达成共识并形成书面协议,那么这无疑能明确界定各方之间的
权利和义务关系。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并不会依照此协议直接给予
赔偿,而是要求获得精确的赔偿计算依据及相关的
证据材料作为赔付依据。若未能提交这些材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以下是详细步骤:
1.通常在一起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车辆方除了需向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外,还应在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之内向保险公司进行
报案。
2.事故现场勘查、检验。保险公司在接收到出险报案后,应立即派遣公司理赔人员或者委托公估机构、技术鉴定机构、海外
代理人前往事故现场进行勘查,了解事故的详细过程,掌握涉及的损失情况,查阅并初步收集与事故性质、原因和损失情况等相关的证据和资料,以确认事故是否符合保险责任范围,必要时可委托专门的技术鉴定部门或科研机构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3.
定损估价。保险公司相关人员在完成对
交通事故现场的勘查、检验工作后,便应对此次事故所导致的损失进行估价。若
被保险人对保险公司的定损估价存在疑虑,被保险人亦可向保险公司提出异议,同时自行委托相关机构对损失进行估价。待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就损失估计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4.提交索赔材料。尽管我们已经拥有了权利,但如果我们不懂得如何主张,那么这个权利很可能会变得毫无意义。因此,在确定损失金额之后,被保险人即可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请求。通常情况下,被保险人在向保险公司索赔时,需提交诸如保险单、索赔申请等与该起事故相关的单证材料,以便于保险公司进行核实。
5.赔款的计算和审核。保险公司在审核完被保险人所提交的索赔材料后,若发现其真实可靠,则应根据
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并确定具体的赔偿款数额。
6.领取保险金。保险公司在做出赔偿决定后,应及时通知被保险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前往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
《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
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
申请仲裁或者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