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保险公司对汽车理赔部分拒绝支付费用,那么受害者可采取以下步骤来寻求
赔偿:
首先,应尝试与该保险公司进行协商。受害者可以选择以
书面形式或者面对面交谈等方式与保险公司就赔付款项提出
申诉。若保险公司拒绝偿还,受害者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提供基于其决定的相关
证据以及解释原因。
其次,若受害者认为保险公司的行为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他们可以向当地的保险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同时请求保险监管机构对此展开调查。
最后,若保险公司仍然拒绝支付合理的汽车维修费用,受害者可以考虑
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
经济损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
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第三十条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
申请仲裁或者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