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保险机构通常会代替顾客发
起诉讼。譬如:在特定情况下,部分理赔事项并不具备完全的
保险公司理赔责任,然而,保险公司依然可以预先支付赔款,然后通过此类方式,保险公司能够进一步追究第三者的法律责任。若第三者拒绝承担
赔偿义务,此时,保险公司便可代表客户对其提起
诉讼。这种行为实际上是保险公司合法行使
代位求偿权的表现形式。
《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
民法院
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
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
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
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
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