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争议事项未涉及到任何
财产关系,则服务费用为每件人民币800元至10,000元不等;然而,若该争议涉及到了财产关系,我们将收取每件基本服务费人民币1,000元至2,000元作为基础费用。若争议财产
标的额超过了人民币10,000元,我们将依照以下比例分段累进制进行计算。对于争议标的额在人民币10,001元至100,000元之间的部分,我们将收取5%至6%的费用;对于争议标的额在人民币100,001元至1,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我们将收取4%至5%的费用;对于争议标的额在人民币1,000,001元至5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我们将收取3%至4%的费用;对于争议标的额在人民币500,0001元至1,0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我们将收取2%至3%的费用;对于争议标的额在人民币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我们将收取1%至2%的费用;而对于争议标的额超过人民币500,00000元的部分,我们将收取0.5%至1%的费用。
(二)在
审查起诉阶段,如果争议事项未涉及到任何财产关系,我们将收取每件人民币1,500元至12,000元不等的服务费用;但是,如果该争议涉及到了财产关系,我们将按照
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
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执行,且最低收费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元。
(三)在审判阶段,如果争议事项未涉及到任何财产关系,我们将根据不同情况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
(1)若您选择我们作为被告人的
辩护人,我们将收取每件人民币2,500元至20,000元不等的服务费用;
(2)若您选择我们作为
自诉人或
被害人的
诉讼代理人,我们将收取每件人民币2,000元至15,000元不等的服务费用。然而,如果该争议涉及到了财产关系,我们将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