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遗憾地通知您,不可如此操作。如果是由保险人或其
代理人为
被保险人签署或加盖印章,则此种行为对投保人而言并不具
法律效力。然而,若投保人已支付了相应保险费用,将被视为对该
代签或盖印行为的认可与追认。此时,虽然
保险合同虽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却无法正式形成。如果被保险人的签名是由投保人、业务人员或是第三方人士代为签署的,且在被保险人未做出确认之前,若保险合同遭到了取消,那么这份保险合同将归于无效。同时,被保险人也有权在确认之前,通过书面方式撤销该保险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法》第三条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但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
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填写保险单证后经投保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的,代为填写的内容视为投保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但有
证据证明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存在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一条相关规定情形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