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买方做出了取消对该房产的购买合约的决定,则务必通过正式函件的方式向卖方发出通知;若由于卖方自身原因导致
购房计划无法如期进行,那么卖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
赔偿因此所造成的一切
经济损失。
然而,如果是因为买方发起的
贷款申请未获得审核批准或者买卖双方在
付款方式上存在争议等因素导致了交易无法正常进行,那么卖方对此不负有任何法律责任。当接收到买方提出的终止购房合约的请求时,卖方遵有的义务便是在15个自然日内完成所有与
退款有关的手续,其中包括将全部购房款项悉数退还给买方以及解除合约。在此过程中,若相关手续或文件尚未签署完毕,卖方有责任代为买方向银行支付每月的本金和利息。若卖方未能在接到买方
退房申请后的15个自然日内完成上述退款手续,自第16日起至买方实际收到全部购房款项之日止,卖方每天都需向买方支付总房价的千分之一作为
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
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
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变更或者
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