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置商铺过程中,倘若开发商未能依照约定如期返还租赁金,可采取以下两种途径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可以向当地法院提
起诉讼;
其次,也可以尝试进行私人洽谈与协商解决方案。
至于返还租赁金(即“返租”)这一行为,其含义主要是指在订立
商铺租赁合同时,出租方应承诺于合同结束后归还承租人预先支付的租金。在合同签署之后,若承租人实际使用商铺的期限短于双方约定的期限,或者由于商铺损毁、政府征收等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那么出租方有义务将多收取的租金及时退还给承租人。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