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在特定情境下对男子进行性侵犯并不犯法,但仅在被侵犯者为年满14周岁的成年男子时才属于
违法行为,否则不涉及到
刑事责任的承担,但这并不是女性向任何男子侵犯的借口或理由。
然而,需要认识到的是,根据中国现行《
刑法》中的界定,强奸罪的实施主体只能是男性针对女性实施,也就是说,传统意义上的“男女平等”的原则并未得到充分体现,具体体现在,男性遭受女性的性侵亦未能得到直接有效的法律保障和惩处。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男性的合法权益,我国已对《刑法》中的
强制猥亵罪的
犯罪对象进行了修订,其中也包括了男性作为对象的可能,这就意味着强暴男人的行为除了构成强制
猥亵罪之外,同时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
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