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挪用公款罪,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若将总额200万元人民币的公款擅自占为己有并用于
违法犯罪行为者(如
贪污、
行贿等),必将面临至少五年
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若直至庭审结束仍拒绝将所涉款项归还国家的,则将面临最高至无期
徒刑的沉重
处罚!
至于公款数额达200万元人民币方用于谋求个人利益的行为,同样按照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的具体规定,其
行为人也需承担至少五年有期徒刑的
刑事责任;
若在庭审环节仍然未能及时退还相应公款给国家的话,将最高面临至无期徒刑的
刑罚!
最后,值得我们注意到的是,根据我国各地省市及自治区的实际情况和细则要求,对于不同
设区市涉及到的公款犯罪行为,可能会存在轻微的处罚标准差异。
因此,具体执行
刑事处罚时应当以
犯罪嫌疑人所在地区的判决标准作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