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而言,若某人为损害他人财产所带来的
经济损失未超过50元,则很难满足被采取
行政拘留措施的前提。
通常这类型事件是通过
当事人之间协商解决处理的,甚至在损失仅为1元时也可能面临行政拘留
处罚。
然而,就50元的损失金额来说,数额相对较小,因此即便需要
赔偿也鲜少会引发
拘留的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凡有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
敲诈勒索或故意损毁公共及
私人财产之行为者,将依据实际情况处以五至十天不等的
拘留时间,且可同时判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若情节较为严重,将给予十至十五天的拘留,并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