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上述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
法规,而且损害了
劳动者的权益。
在任何实际存在的雇佣条件下,如果双方未签署正式的
劳务合同,那么此种情况显然已构成
违法;
而对于那些未能为劳动者提供
社会保险福利保障的雇主来说,无疑是对其工作责任的严重违反。
一旦经过专业机构鉴定核实,被确认存在以上
违法行为,则雇主必须按照员工的在职期限,向每一位受影响的劳动者支付相当于正常薪资两倍的
补偿金作为经济
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
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