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试用期的第一个月期间,若员工被证实未能满足公司的录用标准,从而遭到解雇,那么该名员工将无法获得任何形式的
赔偿。
然而,在试用期内是否会产生经济赔偿,这主要取决于用人单位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时所援引的具体原因。
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以员工未能达成岗位职责或是因员工自身过错导致
劳动合同解除为由,原则上是无需向该名员工提供经济赔偿的。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以员工无法胜任当前工作任务等因素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则需要向该名员工支付相应的
经济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
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