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已婚男士与其小三生育子女的情况发生时,便有可能触犯到
刑法中的
重婚罪。
重婚罪指的是有配偶者在
婚姻存续期间或明知对方已有配偶仍与之登记成为合法夫妻的行为,依据法律,这将被判定为
犯罪并受到相应惩处。
其中的
刑罚程度包括两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或是
拘役。
关于重婚罪的构成要素,需要从四个角度进行分析:
首先,该犯罪所涉及的范畴是一夫一妻制度的婚姻关系;
其次,在客观面上,重婚罪的
行为人须具备有
重婚的事实,具体来说就是已婚人士再次与他人缔
结婚姻,或者是在明知另一方已有配偶的前提下与其建立合法配偶关系;
再者,本罪的实施主体可以是任何人,即无论是已婚还是未婚之人,只要其满足前述条件即可;
最后,在犯罪动机方面,行为人需要存在明确的故意心态,即清楚知晓另一方已有配偶却仍然选择与其结婚或者自身已婚但仍旧故意与他人缔结婚姻。
综上所述,任何一项构成要素的缺失都无法构成重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