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网络诈骗行为所涉
赃款,通常情况下会在案件审理结束后的一个自然月内予以偿还。
具体偿还方式如下所述:
若账户中仅存在单笔款项收付记录且能够直接追溯到
被害人身份,则应当立即将该笔资金归还给
受害人;
如存在多笔款项收付记录,但根据相关记录及时间戳信息可以直接追溯到受害人身份者,同样应对此类受害人及时偿还其损失;
除上述两种情况之外的其他情况,将酌情处理。
《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案发后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诈骗财物及其
孳息,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被害人;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骗款物占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总额的比例发还被害人,但已获退赔的应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