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讨关于
解除劳动关系(俗称“辞退”)之行为是否构成
违法的问题时,关键在于参考单位以单方意志所为的解雇行为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做法是否具备合法性。
依据相关法令
法规,用人单位拥有法定权限来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包括基于法令规定的特殊情况以及依据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具体规定。
以吸烟为例,其行为对于用人单位的影响程度大小,将直接决定是否构成被合法开除的理由。
倘若该种行为在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中被定为是明文禁止的,甚至涉及到了重大的安全隐患者,那么用人单位进行开除行动无疑具有足够的法理依据,根本无须考虑违法的可能性。
然而,若在规章制度中并未明确有所规定、仅因其单次吸烟而遭解职,则涉及到法律上的合法性质疑。
此外,我们亦应看到,吸烟有害身体健康这一事实明显可见。
故而,若您确有意于少量吸烟,请务必遵守法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
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
因工负伤,
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
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