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事法律实践中,对于“聚众”这两个字的理解通常被定义为参与者数量众多,即当参与
斗殴的人数超过三人时,便可构成
聚众斗殴罪。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三人以上构成
聚众斗殴并不意味着斗殴双方的人数均需达到三人以上,只需有一方的人数符合三人以上的标准即可。
此外,也不要求所有参与斗殴的人都必须由首要分子召集,此处所述的三人以上的参与者,包括了其中的首要分子。
《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
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