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被告人是否判处
缓刑,主要依赖于其是否满足我国法律所规定的
缓刑适用条件,而非单纯取决于其是否获得了
被害人的谅解。
尽管被害人的谅解的确是在判决缓刑时需要考虑的因素之一,但却并非决定性因素。
换言之,即便未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倘若被告仍然符合缓刑制度的法定要件,那么按照相关法律程序,法庭仍可依法作出对其予以缓刑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
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
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
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
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
判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