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在
当事人离世之后,其养老基金将会被退还。
具体执行过程如下所述:
首先,如果该人是在尚未达到
退休年龄时离世的,那么他/她所缴纳的个人部分,以及这笔资金所产生的利息,将一并全额退还给该人的指定受益人或者
法定继承人。
与此同时,基本
养老保险关系也将随之终止。
对于那些在工作期间去世的人来说,他们的
家属可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要求获得
丧葬费用及
抚恤金。
其次,如果该人是在
退休之后离世的,那么他/她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已扣除已领取部分)将可得到退还。
此外,其家属还可以向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要求获得丧葬费用及抚恤金。
《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
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
补助金和抚恤金;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个
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
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