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计件收费制处理不涉及
财产权益
纠纷的
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为每件3000元至12000元不等。如处理涉诉事项涉及到财产权益关系,则需按照
诉讼标的额的比例进行分段累计收费,具体标准如下:在诉讼标的额低于或等于10万元(包括10万元)的情况下,收费比例设定为8%-12%,若实际收费不足3000元,则可按照3000元收取;当诉讼标的额介于10万元与100万元之间(包括100万元)时,收费比例设定为5%-7%;当诉讼标的额介于100万元与1000万元之间(包括1000万元)时,收费比例设定为3%-5%;当诉讼标的额介于1000万元与1亿元之间(包括1亿元)时,收费比例设定为1%-3%;而对于诉讼标的额超过1亿元的情况,收费比例设定为0.5%-1%。此外,对于
代理民事诉讼案件及
申诉的计时收费标准,设定为每小时200元至3000元不等。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