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遇到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情况下,投保人可考虑采取以下几种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首先是协商解决方式,投保人有权利与保险公司展开积极的沟通,以期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合理
赔偿方案;
其次是
仲裁手段,投保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所隶属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仲裁裁决具有
强制执行力,能够有效保障投保人的合法权益;
最后,若前述两种方法均未能妥善解决问题,投保人还可以选择
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
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
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
申请仲裁或者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