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遇保险公司拒不履行理赔义务的情况下,投保人可采取如下几项合法途径予以解决: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以达成妥善的
赔偿方案是一种有效的方式。
其次,
当事人亦有权选择向所投保险公司所归属的
仲裁机关提交相关申请以进行裁决。值得一提的是,此类仲裁判决具有
强制执行力。若以上两种途径均无法顺利解决问题,投保人仍保留有权利将此争议诉诸法庭审理,并请求法院判令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
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
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
申请仲裁或者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