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申请得以随时提交,但需遵守相关
诉讼时效约束。对于人寿保险案件,须在五年内启动相应程序;对于其他险种而言,应在订约后两年内向当地法院提起保险金支付
申诉。根据我国《
保险法》第二十六条明文规定,除人寿保险外的其余各类保险的投保方或收益者,如欲向保险公司索求
赔偿或保险金,其
诉讼有效期间设定为两年,法律效应自知悉或理应知悉
保险事故发生时起计。而针对人寿保险的被保险方或受益者,向保险公司请求支付保险金事宜,其诉状的有效时间则延长至五年,同样自知晓或应当知晓保险事故发生的那一刻算起。
《保险法》第二十六条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