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计件收费委托
代理处理非涉及
财产权益之
民事诉讼案件,其收费标准在3000元到12000元之间每起案件。至于涉及财产权益
纠纷的民事诉讼案件,则需根据
诉讼标的额采取如下所述的比例逐步累加收费方式:对于诉讼标的额在10万元以内(包括10万元)的部分,收费比例设定为8%-12%;若收费金额低于3000元,则可按照3000元收取。对于诉讼标的额在10万元至100万元(包含100万元)的部分,收费比例设定为5%-7%;对于诉讼标的额在100万元至1000万元(包含1000万元)的部分,收费比例设定为3%-5%;对于诉讼标的额在1000万元至1亿元(包含1亿元)的部分,收费比例设定为1%-3%;而对于诉讼标的额超过1亿元的部分,收费比例设定为0.5%-1%。此外,对于计时收费委托代理处理民事诉讼案件及民事诉讼案件
申诉事宜,其计时收费标准设定为200-3000元/小时。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对于
律师收费的规定
第六条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第七条政府制定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必要时可以实行
听证。
第八条政府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和律师业的长远发展,收费标准按照补偿律师服务社会平均成本,加合理利润与法定税金确定。
第九条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