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之规定,涉及
交通事故诉讼中对保险公司进行追索
赔偿的
诉讼时效为三年。具体而言,此种情形下的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晓自身权益受损及义务人身份之日起开始计算,直至三年后届满。然而,若法律另有特别规定,则应遵循该等规定。但需注意的是,若权利人自权益受损之日起已超过二十年未曾主张过权利,那么人
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依据权利人的申请,酌情决定是否延长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规定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