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是可以的。
首先,当有
当事人提
起诉讼时,应当
首先
递交诉状,并且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来提交相应数量的诉状副本。
其次,依据'
谁主张谁举证'的
基本原则,原告向法院提起
诉讼时需要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能够证明原告主体身份资格的材料;
2、用以支持原告诉讼主张的相关
证据。再次,当事人向法院提交
书证时,应当填写
一式两份的证据清单,详尽地列出所提交证据的名称以及每份证据的页码。其中一份交给当事人,另一份则留作备案之用。第四,
立案庭在当事人完成了必要的手续并提交齐全所有相关证据资料之后,会在七个工作日内,对于符合
立案条件的案件,予以立案处理;而对于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将依法裁定不予受理。第五,当事人应当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个自然日内预先缴纳
案件受理费及其他
诉讼费用。
最后,在立案手续完成之后,案件将会由法院进行排期开庭,当事人应当尊重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在案件审理结束后前往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
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
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
民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