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索赔须于规定期限内提请,若逾时限,
被保险人或收益者未向保险机构申请索赔,亦未供应必需的证明文件及未领取保险
赔偿款,即视同自动放弃权益。根据各类型保险的差异,索赔时效亦有所区别。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通常设定为五年,而其他种类保险的索赔时效则一般为两年。为了激励被保险人和受益者尽快行使他们的权利,同时方便保险公司及时履行
赔偿责任,以充分发挥保险对于经济生活的保障功能,《
保险法》明确规定了保险金请求权的消灭时效。如果被保险人或受益者在时效期内未能行使此项权利,那么该权利将自动失效。保险金请求权的消灭时效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对于人寿保险之外的其他保险,被保险人或受益者对保险机构要求赔偿或支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晓
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内未行使便会消失;
(2)对于人寿保险而言,被保险人或受益者对保险机构要求赔偿或支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便会消失。
《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
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