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流程需依据特定的状况来加以判断:
首先是提
起诉讼,即应向具有
管辖权的法院
立案庭提交相关的诉状;
其次是立案审查,当符合
立案条件时,法院会通知
当事人在七个工作日内缴纳相应的
诉讼费用,待缴费完毕后便可正式立案;若不符合立案条件,则法院会裁定不予受理。如对于
裁定驳回起诉的结果持有异议,当事人有权在十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人
民法院提出上诉。在受理之后,法院会在五个工作日内将
起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方当事人,而被告方当事人则有十五个工作日的时间进行答辩,同时也会通知当事人进行
证据交换,如当事人有此需求,法院还可以根据其申请,作出
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启动
执行程序。接下来是排期开庭环节,法院会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开庭的时间、地点以及主审法官等信息;对于
公开审理的案件,法院同样会提前三天进行公告。
然后进入
开庭审理阶段,法院会宣布开庭,核实当事人的身份,公布合议庭成员名单,告知当事人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并询问是否有人申请回避。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需要陈述案件事实,并提供相关
证据以供质证;
证人也会被告知其权利与义务,并在证人席上作证,同时宣读未到庭的
证人证言,展示
书证、
物证及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将针对证据材料发表自己的观点。法庭辩论阶段,各方当事人将就存在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展开激烈的辩论。
最后是法庭调解环节,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有可能通过协商达成共识,从而解决
纠纷。如果能够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将会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署后即刻生效,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书的内容履行义务或者
申请强制执行;若未能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将合议作出最终裁决(宣判)。对于判决结果,如果当事人表示认同,他们应该自觉履行裁判文书所规定的义务,或者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但如果当事人对此判决结果持反对态度,他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区分处理:对于裁定,他们有权在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对于判决,他们则有权利在送达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
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