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若被保险
机动车在
道路交通事故中导致本车人员及
被保险人之外的其他受害者人身伤亡或
财产损失,那么保险公司将依照其法定义务,在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该类损害进行
赔偿。然而,如果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系由
受害人故意行为所致,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