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碰撞他人车辆后离现场,是否可以申请
保险理赔?
关于
发生交通事故后,碰撞他人车辆并通过保险进行
赔偿与否及其具体操作规程,主要取决于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举例来说,如果本次事故未导致任何人身伤亡的后果发生,且
肇事方所购买的保险覆盖面广,
保额充足,那么依照现有法律
法规和行业准则,该车主无需承受额外的经济负担。然而若不幸的是遭遇了
人员伤亡的严重事故,或者车主所购买的保险存在缺口或保额过低的情形,这时对于超出
保险公司理赔限额区间的费用,就需要车主自行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根据我国现行的《道路
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规定,当
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对人身伤亡及
财产损失产生影响时,保险公司有义务在其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但如若
赔偿金额仍无法弥补全部损失,则需按照责任比例分摊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
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
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