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
医疗保险是否会承担
医疗费用赔偿责任敬请注意,本次事件并不符合理赔条件。在医疗费用置项中,有一条关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特殊规定,即“非
医保用药部分不赔”。这是一种合理且合法的免责条款。然而,保险公司并未提供确凿的
证据以证明他们在投保人购买涉及本案的商业保险时已经充分履行了对该免责条款的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因此,这个免责条款对于保险双方都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基于以上原因,保险公司提出的关于医疗费用中扣除10%非医保用药部分的主张无法得到支持。我们必须强调,保险公司应当对伤者因
交通事故而遭受的伤害进行全面的治疗,并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
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
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
起诉请求继续给付
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
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