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
保险理赔争议的
诉讼状能否自行撰写
民事诉状可由
当事人自行书写或
委托律师代书。在撰写过程中需着重强调以下几点事项:
首先,须详细记录原告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所在单位及住宅地址、联系电话,以及
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名称、所在地及其法定
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其次,应准确记载被告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所在单位及住宅地址等相关信息,同时也需注明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名称、所在地等关键信息;再次,需明确提出
诉讼请求并详细阐述其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最后,需附上相关
证据材料及
证明人的姓名和住址。
《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1)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4)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5)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