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因意外身故,保险公司拒绝
赔偿——关于
诉讼的
起诉书撰写建议
首先,必须完成
书面形式的
民事起诉状,同时为确保公正性,应当根据被告的数量准备适当数量的
起诉状副本以便提交法庭。接下来,在充分准备好起诉状之后,您应前往法院
立案庭以正式启动
诉讼程序。待法院接受案件之后,您需凭借受理通知书到指定的银行支付受理费用。如果所有事项均已完备,您需要撰写完整的起诉书,同时带上您的
身份证以及能够证实被告身份的相关资料,前往被告居住地所在的人
民法院进行
起诉。此外,针对此步骤,您还需要携带以下必要的文件资料:
(1)起诉书;
(2)与案件有关的
证据材料;
(3)原告本人的身份证以及能够证明被告身份的相关资料;
(4)若您选择委托他人代为诉讼,您还需要提交一份明确授权的
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
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5)若您选择委托律师
代理诉讼,您同样需要提交一份明确授权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法院将在收到您的起诉书后通知被告进行举证。随后,法院会发出
传票,告知双方
当事人开庭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
开庭审理环节中,法院将依据事实和法律做出判决。若您对判决结果不满,可自收到判决结果之日起向上诉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书生效后,您有权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若
被执行人未能履行义务,他将会被纳入
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
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