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引发的保险
赔偿责任1.寻求协商调解:您可以主动与所购买保险的相关公司取得联系,充分了解其拒绝理赔的具体缘由,同时积极探索双方可能达成的共识性调解方案。若问题的成因是保险合约条款表述模糊或存在其他非个人失误情况而引发的歧义,那么您或许可以考虑接受此类解释或者与保险公司共同商讨出一个合理的解决策略。
2.投诉途径:倘若经过上述努力仍无法得到满意的解决方案,您有权向所在地的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正式投诉。这些权威机构将对事件展开深入调查,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妥善处理。
3.
申请仲裁:在前述两种方式皆未能奏效的情况下,您可选择向具有仲裁权的第三方机构提交仲裁申请,以便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争议。
4.启动
诉讼程序:若对仲裁裁决结果仍然感到不满,您还有权利向有
管辖权的法院提
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二条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追偿。
同时还规定,醉酒驾驶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
受害人的
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明确保险公司对财产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对人身
伤亡事故,只赋予保险公司
追偿权而非免责权,并未规定醉酒驾驶情况发生死亡
伤残事故保险公司可以免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