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保险赔付是否须诉诸法律程序
当涉及到交通事故
赔偿问题的处理过程中,并不总是必须通过提
起诉讼才能实现对保险公司的索赔要求。实际上,只要相关行为符合
保险合同所明确规定的准则和条件,多数情况下保险公司都会根据授权范围内的条款提供理赔服务给受保人。然而,若是因保险公司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履行理赔责任,那么此时便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即向法院提起
诉讼。在此过程中所产生的
仲裁费用、
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且合理的开支,除非保险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否则均应由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法》
第六十五条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
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
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第六十六条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
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保险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