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机动车交通
意外事故中,若涉案车辆遭受了严重的碰撞,且根据交警部门的全面调查和认定,确认为对方
当事人负全部责任,然而该方车辆却拥有完备的车险保障,在此情况下,对方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便需承担起相应的
赔偿义务。倘若保险公司拒绝履行
赔偿责任,则受害方车主有权选择前往大型汽车维修机构或者购车时所选择的4S店进行车辆损失评估及修复工作,随后凭相关修理凭证向法院提
起诉讼,追究肇事车主及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的法律责任。只要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符合法律规定,保险公司便必须依法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规定:对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