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保险争议之时,我们首先建议您尝试与保险公司进行和解协议的洽谈,以期能通过双方的友好合作化解问题。但若此途径未能达成满意结果,保险购买者可向保险公司的最高层领导进行
申诉。在此之后,若争议依旧未能妥善解决,那么您仍然有权利向
消费者保护组织或保险监管机构提出投诉,以此来维护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法》第十五条
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
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
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
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第四十七条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