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对于那些车型为小货车并且其驾驶证件标明其性质为非运营性的车辆来说,如果在投保过程中已经明确声明并登记为非运营性车辆,同时又有充分的
证据表明该车主要用于私人用途,那么,保险公司就应该依照保险条款中的规定对车主进行合理赔付。
2.对于想要享受此种待遇的车主来说,只需要提供与其注册户头相符的个体工商户
营业执照用以证明该车是用于自用载物,就可以依法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服务。然而,如果所运输的货物属于营利性质,一旦出现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将不予赔付。
3.非营运
机动车,顾名思义,即是指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的
机动车辆。这类车辆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营运活动,否则将会面临相应的
行政处罚。若要改变机动车的使用性质,从事营运活动,必须前往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
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干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
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