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律所针对
交通事故调解业务的收费标准介于人民币1500至2000元之间,并且在实践中,我们一般会控制
律师对于交通事故调解事务的介入次数至不超过两次。至于在
代理原告的相关
诉讼活动中,本律所收取的服务费用比例为争议标的(即原告向被告主张的
赔偿总额)的5%至8%,且通常情况下,我们收取的最低服务费用不得低于人民币3000元;而在代表被告进行诉讼时,此类服务的收费标准则为争议标的的3%至5%,同样地,我们收取的最低服务费用也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元。
《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