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法》中的明确规定,对于除人寿保险之外的各类保险之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而言,其针对保险人提出索赔或支付保险金的
诉讼时效期限为两年,该期限从他们知晓或应当知晓
保险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因此,当保险公司拒绝进行理赔时,相关
当事人应在两年之内及时向人
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若超过此期限,则可能会失去
胜诉权,导致保险公司无法进行理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
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