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符合
保险合同规定且属于车辆损失范畴之内的损失,无论大小轻重,我们都将依照合同约定予以
赔偿。在这里,没有任何一种特定类型或种类的保险会明确地排除某项责任或不予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然而,如果
保险事故的性质并不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障范围之内,抑或是存在某些能够使保险人有权主张免除
赔偿责任的法定情形,那么保险公司将会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
合同条款,对该类请求予以拒绝。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法》第十八条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保人、
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保险标的;
(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六)保险金额;
(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九)
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